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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文章来源:研究生工作处        点击数: 次      发布时间:2021-03-30

为保障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文件精神,经认真研究,尽可能降低安全风险的原则,充分论证,特制订如下工作办法。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农业农村部、教育部、北京市及中国农业科学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着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准确落地、流程规范透明、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地做好2021年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植保所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本所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工作,成立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本所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程序督察,接受理考生投诉。

复试小组成员由所领导、相关的学位委员会委员、研究组组长、复试助理、以及研究生工作处负责人组成,由复试小组组长在复试之前向本复试小组成员介绍复试规则。

三、复试录取办法

1.测试方式

研究所均不得采取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采取远程视频复试的方式组织开展复试考核。复试主系统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选用 “小鱼易连”作为备用系统。

2.测试要求

复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考生身份和复试资格审查,第二阶段进行远程视频复试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原则上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低于25分钟,其中专业知识方面测试应不低于10分钟。

远程视频复试应由研究所集中组织、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应逐一进行测试,测试过程由研究所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成绩×20%,上述三部分成绩均须通过远程视频测试的方式采集。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采取由考生单独体检、单独寄送体检表的方式进行,不得集中组织进行,也不得现场接收考生的纸质体检表。如遇特殊情况,体检工作可调整至新生入学后进行。

5.拟录取工作

根据复试结果并加权初试成绩后,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报所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查。初试与复试成绩所占录取成绩比例统一为6:4。复试结束后,各研究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成绩(占40%)加权得出录取总成绩,并在学科内进行名次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通过审查的拟录取名单须在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6.调剂

由于理学学科生源不足,研究生接受院内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的复试形式、内容、程序、录取标准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院内外调剂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并接收确认有关通知。对申请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7. 其他

凡是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者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学科考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偷录或泄露考核音频视频的考生、通过各种手段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时间安排

3月下旬公布本所复试方案,组建远程复试小组,并提前通知考生做好复试准备。4月上旬安排复试,按照复试方案,采取远程视频复试的方式组织开展复试考核。4月中旬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研究生院,通知相关人员进行体检并寄送纸质材料。研究所成立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本所的招生工作全环节监督,接受学生投诉。

 

五、保障措施

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复试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招生监督工作组及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随机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或加入远程复试平台检查。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