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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所举办国家标准《植物生物安全实验室通用要求》编制工作会

       点击数: 次      发布时间:2020-07-24

2020年7月22日,国家标准《植物生物安全实验室通用要求》编制工作会在植保所召开,会议采用现场结合视频的形式举行,来自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农科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计量大学、南京海关、昆明海关、深圳海关、植保所国家农业生物安全科学中心的30余位专家参会。

周雪平所长向参会专家表示诚挚的欢迎,介绍了植保所及国家农业生物安全科学中心在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农业生物安全科技创新方面的工作。常务副主任张礼生研究员简要汇报了国家农业生物安全科学中心2019年研究进展。现场参会的专家参观了科学中心的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国家标准《植物生物安全实验室通用要求》编制组王荣主任通报了前期准备工作,与会专家针对文本的范围、术语和定义、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级、实验室设计原则及基本要求、设施设备要求、管理要求、运行维护等进行研讨。

植物生物安全涉及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人身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植物生物安全实验室是从事高风险植物病虫害研究、外来物种入侵防控、转基因植物生物安全评价和植物检验检疫等活动的重要基础设施。我国尚没有植物生物安全实验室标准。国外如世界卫生组织《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5190-2003《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等、国内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50346《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等针对人和动物致病微生物活动的生物安全实验室。

为加快建立植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国家标准,推进植物生物安全室认可认证,国家农业生物安全科学中心积极向有关部门汇报,联合多家单位于2017年提交项目建议书,2019年1月国家标准委发布拟立项公告,经广泛征求意见后于2019年7月正式立项。本标准的实施,将为我国植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确保植物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安全运行,为相关领域研究提供保障,促进我国农林生产、植物检疫和生态保护等行业的健康发展。